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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防城港钢铁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在企沙支线云约站(拟建)南端接轨,专用线自接轨站引出后向南至天堂滩,向西转90度再向西行进至终点,专用线长度7.85km(FGDK2+150~FGDK10+000) ;
四、公示内容:防城港钢铁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五、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70-209210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附件:《防城港钢铁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由以下链接获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KBkt31Hb8Cgyjua9_WKRA
提取码:f05h